菏泽鹏远混凝土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关于关于年产8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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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年产8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菏泽鹏远混凝土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关于关于年产8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位于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沿河路。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以及菏环高报告表【2016】02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配套环保设施全部建成。
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012号),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菏泽鹏远混凝土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关于关于年产8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一、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计划调试时间期限为2018年3月15日——2018年6月14日。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工作,并在公示期时间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菏泽鹏远混凝土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通讯地址: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沿河路
联系人:张洪才
联系电话:15335306959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