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宇尊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特种玻璃加工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关于山东宇尊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特种玻璃加工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山东宇尊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特种玻璃加工项目建于菏泽市单县东城办事处东环路拘留所北50米。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以及单环审[2019]6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配套环保设施全部建成。
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012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山东宇尊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特种玻璃加工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一、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计划调试时间期限为2019年08月21日至2019年11月20日。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工作,并在公示期时间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宇尊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菏泽市单县东城办事处东环路拘留所北50米
联系人:朱德领
联系电话:17615580001
电子邮箱: